个税扣缴申报事项通知:重复享受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税前扣除,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
个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在税前扣除上,称之为基本减除费用。先前在个税系统中,对于两处取得工资的,不同的扣缴义务人,都可以在申报个税中,每月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个税系统升级后,有了新预警提示:类似上述案例中两处工资的基本减除费用预缴时重复扣除情况,会被系统预警了。
实务案例:单总有两家公司,分别是A和B公司,单总都担任法人代表/员工,A公司每年给单总本人发工资5000元/月,B公司每年给单总本人发工资0元/月(即:B公司会计给单总本人的工资一直报的0),不考虑其他的扣除情况,但是最近被系统预警了,如下:
【扣缴申报事项的通知】扣缴申报享受扣除情况确认:您【2025年01月】在【苏州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XX(苏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复享受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税前扣除,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请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并仅指定一个扣缴义务人为您扣除减除费用,并联系其他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工资薪金时不再扣除减除费用。
咨询了会计后,会计说没有多申报,一家申报的是5000元/月,另一家申报的是0元/月,但是怎么还会出现“系统预警”呢?其实啊,如果大家有收到这样的预警信息,也无需惊慌,只需在不需要预扣5000的单位(也就是本案例的B公司),让其在人员采集页面“是否扣除减除费用”这里选择一下“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