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版本)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2016年2月3日):
取消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6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