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企业研发上云补贴申报指南
吴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吴工信〔2019〕3号
关于印发《吴中区支持企业研发上云补贴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镇(区)、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吴政规字〔2019〕3号),现印发《吴中区支持企业研发上云补贴申报指南(试行)》,请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部署,抓好申报工作。
吴中区工信局
2019年9月12日
附:吴中区支持企业研发上云补贴申报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吴中区政府《关于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吴政规字〔2019〕3号),实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研发上云补贴资金使用,帮助企业了解资金项目补贴标准、申报要求及程序,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第二条 申报主体应符合的基本条件:本指南适用于在吴中区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创新载体。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三条 吴中区企业(单位)支持企业研发上云补贴使用区专项资金的按照吴中区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涉及吴中经济开发区专项资金的,按照吴中经济开发区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确保符合财政资金使用规范。
第三章 申报流程和补贴标准
第四条 使用方式
吴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工信局)依据政策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发放定向云券,作为支持企业研发上云补贴,企业凭借云券能且仅能用于区软件研发云平台购买特定的云服务套餐。云券仅限申领企业(单位)使用,不得转让、买卖、赠送,同一云券不得重复使用。云券有效期为云券发放日起一个月,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回收云券;云券两次逾期未使用的,本年度内将不再受理相关企业(单位)的申请。本企业研发上云补贴可与其他奖补类政策同时享受。
第五条 套餐明细
本年度区软件研发云平台共设立A、B、C、D四个套餐。
套餐名称及金额(元) | 套餐包内容 | 适用条件 |
A (49,309) | ①1年10人软件开发云基础服务(包含存储、测试、代码检查、编译等工具)(24,000元) ②软件开发云接口测试5000分钟(1,000元) ③开发测试环境云主机3台(6203元/台/年)1年(18,609元) ④3套云主机安全防护服务1年(2,700元) ⑤漏洞扫描服务1年(3,000元) | ①吴中区内注册、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②属于工业或软件行业,生产经营涉及软件研发; ③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于小微企业; ④能且仅能申请1个A套餐。 |
B(62,458) | ①1年10人软件开发云基础服务(包含存储、测试、代码检查、编译等工具)(24,000元) ②软件开发云接口测试5000分钟(1,000元) ③开发测试环境云主机3台(1,0586元/台/年)1年(31,758元) ④3套云主机安全防护服务1年(2,700元) ⑤漏洞扫描服务1年(3,000元) | ①吴中区内注册、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②属于工业或软件行业,生产经营涉及软件研发; ③企业研发人员(缴纳社保)10人(含)以上; ④上年度缴纳税收≥62,458,全额发放B套餐云券,上年度缴纳税收<62,458,按上年度税收实缴额发放B套餐云券。 |
C(98,944) | ①1年20人软件开发云基础服务(包含存储、测试、代码检查、编译等工具)(48,000元) ②软件开发云接口测试10000分钟(2,000元) ③开发测试环境云主机4台(10,586元/台/年)1年(42,344元) ④4套云主机安全防护服务1年(3,600元) ⑤漏洞扫描服务1年(3,000元) | ①吴中区内注册、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②属于工业或软件行业,生产经营涉及软件研发; ③企业研发人员(缴纳社保)20人(含)以上; ④上年度缴纳税收≥98,944,全额发放C套餐云券,上年度缴纳税收<98,944,按上年度税收实缴额发放C套餐云券。 |
D(231,374) | ①1年50人软件开发云基础服务(包含存储、测试、代码检查、编译等工具)(120,000元) ②软件开发云接口测试25000分钟(5,000元) ③开发测试环境云主机9台(10,586元/台/年)1年(95,274元) ④9套云主机安全防护服务1年(8,100元) ⑤漏洞扫描服务1年(3,000元) | ①吴中区内注册、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②属于工业或软件行业,生产经营涉及软件研发; ③企业研发人员(缴纳社保)50人(含)以上; ④通过第三方用云需求专项审计评估; ⑤上年度缴纳税收≥23,1374,全额发放D套餐云券,上年度缴纳税收<23,1374,按上年度税收实缴额发放D套餐云券。 |
ABCD套餐组合 | 根据实际选择套餐组合情况确定内容 | 同时符合组合套餐的所有叠加条件; 最高总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
第六条 补助流程
(1)软件研发上云扶持补贴采取全年申请,属地政府集中受理,定期发放,总额限定,先到先得原则;
(2)企业对照企业研发情况,填写《吴中区企业(单位)研发上云服务使用申请表》(附件1)向属地各镇(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3)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季度初开始受理本季度内的企业申请,不定期将初审结果报区工信局;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每季度末15日之前完成本季度内所有申请的审核(15日之后的申请延至下季度审核);初审内容包括注册地、行业类别、经营状况、税收情况、研发人员情况等是否符合条件;
(4)由区工信局、运营公司组成复核小组,不定期对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的申请进行复核,在每季度末25日前完成对本季度内云券申请材料的复审,相关申请通过复核的,在网站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套餐类别、补助资金等云券事项;
(5)任何单位对云券发放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复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明确需要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复核小组在复核申请受理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6)对公示信息无异议的企业(单位),运营公司依据公告在软件研发云平台中向被公示对象发放套餐云券兑换券;
(7)企业(单位)使用云券抵扣相关套餐云服务费用,并在云券发放日起一个月内确认云服务套餐正常使用并填写《吴中区企业(单位)研发上云服务使用情况反馈表》(附件2)一式两份反馈至区工信局及运营公司;
(8)复核小组按年核对云券发放情况,确认云券补助费用、云券使用效果。
第七条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其他主体身份资料);
(2)吴中区企业(单位)研发上云服务使用申请表;
(3)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上年度税收、企业参保人员证明、企业行业类别,仅小微企业提供);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小微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替代审计报告,初创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截至申报季度的财务报表);
(5)专项审计报告(申请补助20万元以上提供);
(6)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7)企业(单位)研发人员相关的社保证明(三个月以上);
(8)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第四章 其他
第八条 监督审查
企业(单位)应按规定申请、使用、兑现云券,并自觉接受区工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虚假申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注销其云券,追回骗取资金,三年内不再给予云券和政府各类资金支持。
复核小组组织对云券申请、使用、兑现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时调整云券补助套餐、补助比例等。
第九条 解释权及有效期
本指南由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开发区经发局、开发区财政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试行期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区工信局根据实施情况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