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中区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城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穹窿山风景管理区管委会:
现将《吴中区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9日
吴中区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办法
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的工作责任、目标任务,推进吴中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为各镇(区)政府(管委会)。
第二条 考核遵循“客观、规范、科学”的原则,既有工作目标的要求,也有创新成效的要求;既有纵向的比较,也有横向的比较;既有整体水平的考核,也有发展水平的考核。以定量计算方法反映各地真实情况。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为各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型升级的工作任务与产出成效,考核内容通过指标体系进行分解、细化。指标体系与说明详见附件。
第四条 指标体系实行动态修订机制,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适时修订部分指标,以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区科技局每年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征求意见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下达实施。各地根据考核目标任务,组织编制本地区实施方案。
第六条 实行年度考核制,采取自查总结和区检查考评相结合。
1.自查总结。各地根据考核目标任务进行自评,形成工作总结,与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一并报区科技局。具体时间节点以通知为准。
2.检查考评。区科技局会同市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采取资料核查、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
3.考核结果。区科技局根据相关部门的单项评分,汇总核算后形成考核初步结果,提交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第七条 区政府根据各地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吴中区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 指标科目 | 单位 | 权重分值 | 来 源 |
分 解 指 标 |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 | 15 | 区统计局、区科技局 |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 | % | 9 | 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 |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 | % | 9 | 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 |
当年财政科技公共预算支出 | % | 9 | 区财政局 | |
创投基金规模 | 亿元 | 9 | 区发改局、区金融办 | |
企业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额 | 万元 | 12 |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 |
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 | 人年 | 12 | 区统计局、区科技局 | |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 | % | 9 | 区人社局 | |
拥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 | % | 9 | 区科技局、区统计局 | |
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数量 | 家 | 9 | 区科技局、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 | |
孵化器孵化面积 | 万平方米 | 9 | 区科技局 |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15 | 区知识产权局 | |
技术交易合同金额 | 亿元 | 9 | 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 |
高新技术企业数占企业总数比重 | % | 9 |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 9 | 区统计局、区科技局 | |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 12 | 区统计局 | |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 % | 12 | 区统计局 | |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 % | 9 | 区统计局、区经信局、 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 |
大中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 | % | 9 | 区统计局 | |
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贡献率 | % | 12 | 区统计局 | |
综 合 指 标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15 | 区科技局 |
科技贷款占银行中长期贷款的比重 | % | 9 | 区科技局 | |
当年新增国家“千人计划”人才数 | 人 | 9 | 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 |
当年新增省“双创计划”人才数 | 人 | 9 | 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 |
当年新增市“姑苏领军人才计划”人才数 | 人 | 6 | 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 |
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 | - | 9 | 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 |
人均GDP | 万元 | 9 | 区统计局 | |
单位GDP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9 | 区统计局 | |
当年上市公司数 | 家 | 6 | 区金融办 | |
工业增加值率 | % | 12 | 区统计局 |
二、指标解释
1.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全社会研究经费支出占GDP比重=R&D经费支出/GDP*100%。资料来源:区统计局、区科技局
2.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
指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资料来源: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3.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全部工业投资*100%。资料来源: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4.当年财政科技公共预算支出
指当年财政科技公共预算支出。资料来源:区财政局
5.创投基金规模
指创业投资机构掌握的创业投资基金的总额量。资料来源:区发改局、区金融办
6.企业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额
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额。资料来源: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委
7.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
指每万劳动力中从事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数。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R&D人员全时当量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10000 。资料来源:区统计局、区科技局
8.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
指技能人才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数量之和所占技能人才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高级技工人数+技师人数+高级技师人数/在生产或服务一线从事技能操作人员*100。资料来源:区人社局
9.拥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
指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拥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100%。资料来源:区科技局、区统计局。
10.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数量
指包括经国家及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数量。资料来源: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
11.孵化器孵化面积
指本统计年度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实际占用的场地面积,以及与相关单位以合同方式确立的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之和。资料来源:区科技局
12.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指每万人口中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常住人口。数据来源:区知识产权局
13.技术合同交易额
该指标衡量地区技术引进与技术转让收入情况,反映地区科技成果直接转换为经济价值的能力与成效。资料来源: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14.高新技术企业数占企业总数比重
指地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占企业总数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100%。资料来源: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5.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大中型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0%。资料来源:区统计局、区科技局
16.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0%。资料来源:区统计局
17.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高技术产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0%。资料来源:区统计局。
18.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0%。资料来源: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发改局
19.大中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
大中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大中型企业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资料来源:区统计局
20.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贡献率
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贡献率反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贡献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资料来源:区统计局
21.科技进步贡献率
指除资金投入、劳动力投入两大因素之外,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贡献率。资料来源:区科技局
22.科技贷款占银行中长期贷款的比重
指银行科技贷款余额占银行中长期贷款余额的比重。科技贷款占银行中长期贷款的比重=银行科技贷款余额/银行中长期贷款余额*100%。资料来源:区科技局
23.当年新增国家“千人计划”人才数
指本地区当年新增获评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的人数。资料来源: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24.当年新增省“双创计划”人才数
指本地区当年新增获评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的人数。资料来源: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25.当年新增市“姑苏领军人才计划”人才数
指本地区当年新增获评“姑苏领军人才计划”人才的人数。资料来源: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26.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
信息化发展水平由五个分类指数构成:基础设施指数、产业技术指数、应用消费指数、知识支撑指数、发展效果指数,该指标是测量地区信息化总体水平、评价地区信息化发展状况的重要综合指标。资料来源: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27.人均GDP
指一定时期内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GDP)。资料来源:区统计局
28.单位GDP能耗
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GDP*100%。资料来源:区统计局
29.当年上市公司数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来源:区经融办
30.工业增加值率
工业增加值率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出的比重,即企业实现的价值占产品总价值的比重。资料来源:区统计局
三、计算方法
(一)权重分配方法(统计平均数法)
统计平均数法(Statistical average method)是根据所选择的各位专家对各项评价指标所赋予的相对重要性系数分别求其算术平均值,计算出的平均数作为各项指标的权重。
(二)综合评价方法(线性加权法)
吴中区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由20个分解指标和10个综合指标组成,按照“自我对比、横向排序”的原则,即同比(分解指标同目标值比,综合指标同上年完成值比)增长越多、考核分值越高,横向排位越高、考核分值越多。对吴中区创新驱动社发展情况进行了定量化、科学化的监测和评价。
1.目标参照求值法:设定目标值,用实际值与目标值(或上年完成值)的比值作为权重分值分配系数,然后该系数乘以权重分值,得到指标考核分值。
指标得分=实际值/目标值(或上年完成值)*权重分值
2.横向排位求值法:将指标当年实际值从小到大排序,以排位名次与排位地区数的比值作为权重分值分配系数,然后该系数乘以权重分值,得到指标考核分值。
指标得分=排位名次/参与排位地区数*权重分值
3.吴中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值:为各项指标目标法考核分值与各项指标排序排序法考核分值之和。
综合评价值=各项指标目标法考核分值之和+各项指标排位法考核分值之和。
(三)具体步骤
第一步:收集、整理计算分解指标、排序指标需要的数据;
第二步:将各项指标按照目标参照计算各单项指标权重分值分配系数,然后乘以权重分值,得到目标法考核分值;
第三步:将各项指标按照横向排位求值法计算各单项指标权重分值分配系数,然后乘以权重分值,得到排位法考核分值;
第四步:把各项指标目标法考核分值与各项指标排位法考核分值相加得到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值。
附件下载: 吴中区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doc